关于征集天城街道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道路工程麻柳段(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的通知
关于征集天城街道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道路工程麻柳段(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委拟征集天城街道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道路工程麻柳段(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初步摸底调查,征收范围内涉及被征收人1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3760.04平方米,房屋证载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证载用途为工业用房,另有约2100平方米的未经登记建筑;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0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评估对象和工作内容
评估的对象为天城街道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道路工程麻柳段(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建(构)筑物等。具体评估工作内容包括:
(一)参加调查登记及查勘工作,按经确认的图纸等资料进行计量;
(二)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
(三)容积率小于1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评估;
(四)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
(五)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建(构)筑物等价值评估;
(六)房屋征收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核工作;
(七)为推进本项目征收工作,需进行的相关评估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且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具有三级以上评估资质,不包括暂定期内三级资质的评估机构;
(三)近三年内未出现评估重大差错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评估取费标准
本次评估收费(含税)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总额为基数,采用分档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评估费:评估价值在 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5‰计费;评估价值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4‰计费;评估价值在1亿元至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3‰计费;评估价值在5亿元至10亿元(含10亿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2.5‰计费;评估价值超过10亿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评估机构,应当在征集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内(从2026年2月28日起至3月5日止),向我委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天城街道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道路工程麻柳段(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报名表》以及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等纸质证明资料,并将电子版《天城街道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道路工程麻柳段(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386682752@qq.com。逾期未提交的评估机构,不能参与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在线博彩平台 南滨大道1999号财富广场1号楼B座10-11楼
联系电话:023-58000300
联系人:潘茜
附件:1.《告知书》及《承诺书》
2.《天城街道诗仙、麻柳片区城中村改造道路工程麻柳段(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报名表》
重庆市在线博彩平台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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