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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线博彩平台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6-04-23 来源: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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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线博彩平台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026年版)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渝府发〔202120号)要求,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现将《在线博彩平台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6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管理

《清单(2026年版)》列出44项保留为我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必须由申请人或行政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行政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凡未纳入《清单(2026年版)》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二、实施动态调整

《清单(2026年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对社会公布,行政审批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线下所涉窗口公示中介服务相关信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因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国务院决定新增、取消、变更等需要调整的,应及时调整、公布。

三、加强服务管理

区级部门要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要求,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配套制度和服务标准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中介服务收费,保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附件:在线博彩平台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6年版).xlsx


      

               在线博彩平台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420

(此件公开发布)

在线博彩平台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6年版)
序号 中介服务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主项名称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设定依据 委托主体 投诉电话
1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或瓶装供应站(点)安全评价 燃气经营许可 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 区经济信息委 安全评价机构 《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2 财务审计报告编制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区委统战部 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1.《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八条
2.《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八条
3.《国家宗教事务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国宗发〔2019〕1号)
申请人(申请人为宗教活动 场所) 023-58113757
3 注册资金验资凭证出具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区委统战部 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2.《国家宗教事务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国宗发〔2019〕1号)
申请人(申请人为宗教活动 场所) 023-58113757
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区公安局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7日予以修改)第十五条第一款
申请人 023-58113757
5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安全评价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区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存储仓库安全评价机构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二条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6.2.2.1b、6.2.2.2b、6.2.2.3b、6.2.2.4b、8.1.1.2b
申请人 023-58113757
6 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区公安局 一、二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5.1
申请人 023-58113757
7 出具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区民政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 申请人(不包括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验资) 023-58113757
8 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注册资金变更验资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区民政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第六条、第十二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区民政局 023-58113757
9 慈善组织前两年财务审计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区民政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第六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10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区人力社保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八条
3.《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附件第24项
申请人 023-58113757
1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财务清算报告编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区人力社保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
2.《重庆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渝教民发〔2018〕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3.《重庆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渝教民发〔2018〕5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12 规划核实测量(规划放线测量)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具有规划测量资质的测绘机构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 审批部门 023-58113757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023-58113757
1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2.《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审批部门 023-58113757
14 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变更)编制 商品房预售许可 区住建委 具有房屋面积测绘资质的机构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1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含人防指挥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区住建委 经市住房城乡建委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015年5月4日、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五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16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检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区住建委 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范围内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17 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区住建委 具备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18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区住建委 具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第十七条
审批部门 023-58113757
19 车辆性能综合检测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区交通运输委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十一条第一项 申请人 023-58113757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区交通运输委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六条第一项 申请人 023-58113757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区交通运输委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八条第一项 申请人 023-58113757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区交通运输委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6号)第七条第一项 申请人 023-58113757
20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区交通运输委 交通运输部认可的机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第三款
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2017年第27号)第五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21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或船员适任培训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区交通运输委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的船员培训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4号,2013年7月18日、2013年12月7日、2014年7月29日、2017年3月1日、2019年3月2日、2020年3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五条、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号)第十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22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公路工程建设
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图设计
区交通运输委 具备不低于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7年10月7日、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审批部门 023-58113757
23 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服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批 区交通运输委 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机构(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水运专业评估咨询”)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7年10月7日、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3.《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第十七条
审批部门 023-58113757
24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区水利局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2014年8月19日、2016年8月1日、2017年12月22日、2019年5月10日予以修改)第七条
3.《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33号,2010年7月23日修正、2016年9月29日修改)第五条
4.《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第十三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25 拟修建水库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编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区水利局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 1.《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2014年8月19日、2016年8月1日、2017年12月22日、2019年5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
2.《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33号,2010年7月23日修正、2016年9月29日修改)第五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26 渔业公务船员培训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区农业农村委 渔业船员培训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27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编制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区卫生健康委 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 181—2006)4.1
申请人 023-58113757
28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人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区卫生健康委 专业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29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区卫生健康委 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3.《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附件2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 181—2006)4.1
申请人 023-58113757
30 辐射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编制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区卫生健康委 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2019年3月2日予以修改)第八条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31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编制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区卫生健康委 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2019年3月2日予以修改)第八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32 饮用水供水单位检测检验报告编制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区卫生健康委 经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04项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2010年2月12日、2016年4月17日予以修改)第六条
4.《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66号)
申请人 023-58113757
33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编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编制评价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区卫生健康委 经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2016年2月6日、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四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2015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5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
3.《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渝卫发〔2021〕4号)第五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34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区应急局 具有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3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评价报告编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区应急局 具有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3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编制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区应急局 具有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安全设计资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3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区应急局 具有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38 烟花爆竹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区应急局 具有烟花爆竹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39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区应急局 具有烟花爆竹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40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编制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区应急局 具有烟花爆竹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41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区应急局 具有烟花爆竹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 申请人 023-58113757
42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区气象局 具有防雷装置设计评价能力的机构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2.《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附件第70项
3.《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第九条
审批部门 023-58113757
43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区气象局 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2.《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附件第95项
3.《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第十四条
审批部门 023-58113757
44 管道保护方案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 区发展改革委 具有石油天然气管道设计或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审批部门 023-5811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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